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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申请人首先向本校递交如下(一)中所规定的报名材料,根据申请人所递交的报名材料,本校经审查后,进行面试考核。对通过考试的同学,代理申请赴本校留学所必须的[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]的签发。为此,请留学申请人递交如下(二)由日本国入国管理局所规定的申请材料。
(一)申 请 人:
(1)毕业证书(高中、中专、大专、本科);
(2)学校成绩单;
(3)日语能力认定书;
(4)日语学习证明;
(5)申请人照片6张(蓝底小2寸)。
(二)经济担保人:(与申请人必须为直系亲属关系)
(1)在职证明;
(2)收入证明;
(3)银行存单复印件、存单照片;
(4)银行存款证明;
(5)户口本复印件;
(6)亲属关系公证书;
(7)学历认证书(高中、大专、本科);
(8)经济担保人单位营业执照(或机构代码证)复印件。
注:在职证明、收入证明上需有单位全称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电话
号码(包括区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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